2016安徽寿县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招44人】
1、应试人员总成绩按附件1规定进行合成。
2、根据招聘单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
3、出现并列分数,按以下原则处理:宣传部应试人员加试舞蹈表演;法院以计算机操作分数排序;行政执法局以专业知识分数排序;其它单位以主观题分数排序。
4、报名人数小于招聘计划数,笔试考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寿县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七、考察
考察工作在寿县人才交流中心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寿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九、待遇
按照寿政办〔2013〕5号、寿政办秘〔2013〕119号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为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人员,合同期限三年,月基本工资为2300元,另按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项保险。
十、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2、公告解释。本《公告》由寿县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3、培训用书。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寿县人才交流中心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联系电话:寿县人才交流中心:0554—4027192
上述联系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标题:寿县2016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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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才交流中心
2016年9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