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信宜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招52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信宜市人民医院、信宜市中医院、信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宜市慢性病防治站、信宜市第三人民医院、信宜市广仁骨伤科医院等市直医疗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中专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以及具备相应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中专院校往届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的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信宜市市直医疗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名额信息表》)。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信宜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1、基本要求: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承受岗位日常工作。
2、学历要求:所有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中专院校三年及以上毕业,具体各专业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3、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具体见招聘岗位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9月28日止。
4、其他要求:⑴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⑵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③曾被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及终止合同人员;④自2014年以来,在我市公开招聘中违约放弃聘用的;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单位及专业岗位、名额
本次市直医疗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历、专业、年龄、资格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五、报名事项
1、报名地点:信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信宜市中兴二路)。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现场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资格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并提交《茂名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附件1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照片3张。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的,视为放弃加分。
5、其他
(1)应聘者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所有证件都要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证件原件报名时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当场归还报考人员,复印件、报考证明统一为A4纸格式。
(3)应聘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和仔细检查所提交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