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贵安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04人】
注意: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报名确认操作。应聘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报名确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9月22日17:00不进行报名确认的应聘人员,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确认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三)网上初审
1.网上初审。资格初审由招考办负责。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确认。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信息须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09:00-9月23日17:00。
2.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于9月24日17:00前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后。于2016年10月24日09:00至10月27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gzpta.gov.cn或http://219.151.4.99)并打印准考证。
4.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党工委政治部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安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开考比例按报名确认并缴费人数为准)。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一)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考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150分)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150分)
本次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医疗卫生类(E)类两个考试类别,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下设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6个二级分类(职位对应的考试类别见附件一)。不同类别分别命制《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试题。笔试考生根据所报职位对应的“考试类别”使用相对应的题本和答题卡。
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具体内容请登录“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b.aspx?a=77156)查询。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笔试成绩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安新区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加分
1.加分政策。
按照《贵安新区雇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贵安新区实际,在贵安新区工作满两年以上的雇员,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在本次考试笔试成绩(折算后)的基础上加1分;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等次的,在本次考试笔试成绩(折算后)的基础上加2分;因工作成绩突出,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称号者,在本次考试笔试成绩(折算后)的基础上加3分(报考者同时具备以上几种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就高计算加分)。
在贵安新区工作满两年以上的临聘人员,在本次考试笔试成绩(折算后)的基础上加0.5分。
2.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和新区各单位组织实施。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七、资格审查
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在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考生须持资料: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供学历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和条件进行复审,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含自愿放弃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电话关机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
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含3:1)内确定职位面试对象。
考生要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面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