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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海省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479名】

  九、其他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包括试用期)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此次招聘,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9月30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9月30日之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总成绩并列处理。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四)加分条件。参加在青“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包括青南计划)、教育和卫生见习岗计划(仅限乡及以下、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者,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报考少数民族地区(自治州或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退役士兵、各类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已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加分条件。以上2类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五)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6年12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能报考。

  (六)户籍、年龄、服务期的界定。符合我省户籍条件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0年9月 2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育和卫生行业大学生见习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从选派之日起计算,截止到2016年9月22日。

  (七)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可以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认可。其中全科医学专业可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学专业的岗位,高级护理、涉外护理等护理专业可报考护理学专业的岗位。药学相关专业包括药理学、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应用药学、临床药学专业。

  (八)教育和卫生见习岗人员是指:根据《关于<青海省教师见习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师〔2010〕37号)和《关于印发青海省2010年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见习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卫人〔2010〕53号)文件规定,由市州组织招聘的在乡及以下、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见习岗位人员。 属于见习岗计划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或卫生院)出具证明,并到当地县级教育局(或卫生局)和人社局审核,再到所属市州教育(或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必要时还要提供各市州招聘分配的相关文件。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不加分。

  (九)其它相关要求,请考生务必详细查看《2016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指南》。

  (十)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及时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十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二)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本公告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按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城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971—6108702

  城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971—5507185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971—8248659

  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971—8175107

  湟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971—2235900

  湟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971—2436133

  大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971—2722169

  城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971—8205212

  城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971—5507280

  湟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971—2233710

  湟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971—2432045

  大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971—7663916

  中共西宁市委党校 0971—6100471

  西宁市广播电视台 0971—8248156

  西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0971—8230772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 0971—6304693

  西宁市民政局 0971—8295867

  西宁市司法局 0971—6142492

  西宁市旅游局 0971—6117282

  西宁市国土资源局 0971—6128918

  西宁市体育局 0971—8587108

  西宁市水务局 0971—4926707

  西宁市林业局 0971—6152159

  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 0971—6145233

  西宁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0971—6246590

  西宁市住房和房产管理局 0971—6130468

  青海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西宁管理处 0971—8587563

  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0971—7914163

  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0971—5130017—2067

  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0971—5299194

  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71—8804594

  西宁市妇幼保健中心 0971—8087053

  西宁市医疗机构药事服务监督管理中心 0971—6253926

  西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971—6163863

  招聘事宜咨询电话: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971—6163992 5132943

  招聘考试监督电话: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纪委 0971—5132156

  西宁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附件:1、2016年西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点此链接查看)

  2、2016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指南 (点此链接查看)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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