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jn)网页版-登录入口
400-900-8885

2016云南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招聘社区专业社会工作者公告【招89人】

5.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

(2)报名时需提交《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招聘社区专业社会工作者报名与资格审查表》(附后)一式两份(自行下载并按要求插入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后打印并签名盖章),携带户口本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3)已就业的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加盖公章。

(4)报名时还需递交《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招聘社区专业社会工作者报考诚信承诺书》,请考生自行下载并认真如实填写。

(5)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自己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6)参照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参加社区专业社会工作者人员招聘考试的考生报名时缴纳以下费用:

a、笔试考试费:50元/人;

b、面试考试费:50元/人(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交纳)。

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低于3:1比例的,取消或削减该岗位计划。

(二)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于2016年10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报名处领取。

(三)考试

1.笔试

(1)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文化知识掌握情况进行书面测验。

(2)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为: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实务、时事政治以及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3)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保持一年有效。一年内若有新增或替补的岗位,可直接作为考试成绩参加下一步考察录用程序。

2.面试

(1)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考试人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考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实际参加笔试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的,按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放弃考试的考生应提前三天将书面申请书交官渡区民政局(联系电话:0871—67160635)。

(2)方式: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3)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昆明人才网(http://www.100job.cn)、昆明就业网(http://www.kmjy.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的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2)考试总成绩经公示无异议,依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考试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因体检、考察和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若面试分数还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

4.考试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开考前15分钟提前进入考场,本人必须“两证”齐全,证件不全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参加考试。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录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官渡区民政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无符合条件的递补者时,取消岗位,不再调剂。

3.体检合格后,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考察和政审

考察和政审由官渡区民政局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昆明人才网(http://www.100job.cn)、昆明就业网(http://www.kmjy.gov.cn)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未就业人员需持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已就业的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江南(jn)网页版,登录入口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江南(jn)网页版,登录入口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江南(jn)网页版,登录入口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江南(jn)网页版,登录入口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