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拱墅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0人】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8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0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16年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要求;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杭州市北部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拱墅区上塘路629号,百安居正对面),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3日-15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如发现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者须持在杭州拱墅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人才专栏(http://www.gongshu.gov.cn/zwgk/gggs/rsrc/)上下载的《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进行填写,一式一份。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户籍不限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历证明等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上述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拱墅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后,向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通知。
5、正式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及以上时,进入笔试程序。不足3:1时,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并在杭州拱墅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人才专栏上进行公告。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公布之日(含)起2日内另选岗位进行报名。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折算。
1、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相关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根据招聘的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综合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等,则加试面试。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杭州拱墅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人才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或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6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含公示期间),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实行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