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珠海市卫计系统短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招103人】
(二)考试
1.A类人员考试采取“面试+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①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实践技能测试人员。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时,面试实际合格人员全部参加实践技能测试。
考生面试成绩、参加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及《实践技能测试通知》,在珠海市卫计局和珠海医信网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在珠海市卫计局和珠海医信网发布的《面试通知》,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② 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临床情景设计的测试方法或实地操作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实践技能测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在珠海市卫计局和珠海医信网发布的《实践技能测试通知》,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2.B类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3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①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主要测评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知识和文字能力。笔试结束后,依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当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卫计局和珠海医信网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在珠海市卫计局和珠海医信网发布的《考试通知》,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②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实践技能测试人员。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时,面试实际合格人员全部参加实践技能测试。
面试成绩、入围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及《实践技能测试通知》,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卫计局和珠海医信网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在珠海市卫计局和珠海医信网发布的《面试通知》,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③ 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临床情景设计的测试方法或实地操作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实践技能测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在珠海市卫计局和珠海医信网发布的《实践技能测试通知》,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A、B类岗位考生实践技能测试结束后,计算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参加考试考生的实践技能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资格复查通知》,于整个考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卫计局和珠海医信网公布。
(三)资格复查
考试通过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按《资格复查通知》的时间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复查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所缺名额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在该岗位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加实践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以下出现递补问题时,也按此递补规则执行)。
资格复查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复查通知》。
通过资格复查人员名单,于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卫计局、珠海市医信网等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所缺名额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卫计局、珠海市医信网等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8902、2218261、2128354;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851、2313005。
(二)通过各项招聘程序最终被确定的聘用人员,须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三个月内报到。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原标题:珠海市卫计系统2016年短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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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9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