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华容县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岗公告【招68人】
根据《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3〕124号)文件精神,按照华编〔2016〕47号文件核定的编制计划,报市人社局核准,决定组织实施华容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统一组织、分类实施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4人(详见华容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表1、华容县2016年卫计局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表2、华容县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表3),其中面向本县在岗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3人(选聘办法面向招聘对象另行公告)。
公开招聘应当形成竞争。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数。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报县人社局审核,由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所有调整计划在开考前予以公告。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资历;
7、本县内卫计系统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卫计系统岗位;
8、无违反相关规定被限制报名和参加考试的情况;
9、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更相关证件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6年10 月 24 日至10 月26日(上午8:00-12: 00;下午14: 30-17: 30 ),共三天,逾期不予补报。
地点: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南院)五楼会议室。(华容县审计局对面)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填写《华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三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学历查询资料、身份证、职(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卫计系统相关岗位执业资格证以及教师资格证的认定由相关主管部门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予以验证确认),对有疑议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要与岗位要求的最低学历专业匹配。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所需专业相近且符合岗位需求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名。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和核准,资格复审在面试前集中进行,由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负责审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携带能反映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等。专业审查参照《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规定执行。
4、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按照湘价费[2011]145号文件每人缴纳考试费110元。
5、笔试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领证时间为11月 3 日— 4 日。领证地点为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北院(华阳市场斜对面)。
五、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 40%。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主要内容是与招聘岗位名称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
笔试时间为2016年11月5日。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依据笔试折合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本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招聘类别(共分卫计局系统、教体局教师系统及其他事业单位3类招聘岗位分别单独计算)实际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成绩平均分的85%计算,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笔试总成绩于2016年11月 9 日前在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rsj.huarong.gov.cn/)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由本人在笔试成绩公示后三日内申请复查,复查由县纪委组织进行,并以县纪委审核结果为准。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尾分数并列)的考生均进入面试。面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因应聘人员放弃面试前的资格复核或资格复核不合格而造成报考职位拟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数的80%计算,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招聘资格。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