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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通江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66人】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及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66名,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4、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在编工作人员未经其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通江县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8日8:00至11月 3日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通江县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20KB左右。

2、填报信息。应聘者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并如实、准确填写《通江县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初审。本次资格初审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查,只对应聘人员上传的照片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须按要求重新上传。不按规定按时上传照片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资格条件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确定。

4、缴费确认。经网络初审通过的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及时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6年11月4日18: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6年11月18日(8:30至17:30)到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地址:高明新区石牛嘴红峰大厦六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报考信息表和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通江县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6年11月15日至11月18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实际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通过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tjxzf.gov.cn/s/tjxrsj/index.jhtml)、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http://www.tjxwsj.cn/)公告。取消岗位后涉及应聘者所缴纳的考务费用,通过网络退回到应聘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账户。

六、加分审核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加分不超过6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不超过6分。

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在笔试折合成绩中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于2016年11月18日(8:30至17:30)在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递交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查和认定。不按规定递交加分材料或逾期递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七、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公共科目笔试、面试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考试方式为C类,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9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参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进行命题和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4、成绩公布与查分。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于2016年11月21日前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tjxzf.gov.cn/s/tjxrsj/index.jhtml)和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http://www.tjxwsj.cn/)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6年11月22日上午12:00前由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书面申请查分,按高考查分办法进行,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6年11月24日前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通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同岗位应聘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到低分按面试资格审查与招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资格审查)。各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16年11月25日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和通江县卫生计划生育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审查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通江县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参加,并现场交验与应聘条件相关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不能验证学历的,须提交相应的学籍档案)。其中在编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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