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967人】
6.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
计算,但该职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前第2款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第(4)点中等额入闱面试人员、第4款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中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四)考试成绩计算
1. 考试总成绩为2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职位表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般职位笔试科目卷面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分100分、申论知识卷面分100分或专业知识卷面分100分。卫生职位笔试科目卷面分为:卫生专业笔试卷面分为100分。一般职位和卫生职位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一般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或专业知识成绩)/2+面试成绩,卫生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卫生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核
1.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者(职位表中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2. 体检由市、县(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公告》规定执行,行业(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 考核由市、县(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4. 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县(区)分别办理上编、聘用和工资福利手续。
四、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建立严密的制度,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指导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用人自主权。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要切实做好考试试题的印制、传递、回收和工作,确保考试安全。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构成回避要求的工作人员必须实行回避。要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防止违规操作,杜绝徇私舞弊。对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请在上班时间内拨打):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市卫计委办公室0794-8236349、8232020;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0794-8423680;
南城县:0794-7222223; 黎川县:0794-7566653;
南丰县:0794-3226133; 崇仁县:0794-6332426;
乐安县:0794-6668355; 宜黄县:0794-7610557;
金溪县:0794-5259032; 资溪县:0794-5792329;
广昌县:0794-3617710; 东乡县:0794-7097961。
原标题:2016年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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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年度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doc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0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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