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金口河区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考核招聘更正公告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268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2016年招聘计划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29号)精神,金口河区2016年乐山市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考核招聘医学专业工作人员的公告于2016年10月14日发布,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更正如下:
1.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予以补充说明:招聘对象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含见习期);
原标题:2016年乐山市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考核招聘医学专业工作人员的更正公告
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