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海南三亚市军民共建医疗服务中心招聘公告【招41人】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00号)规定和要求,经市政府同意,三亚市军民共建医疗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待遇
本次招聘41人,具体职位和资格详见附表。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3、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学历条件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6、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学历;
7、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资格及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军队及医疗行业已有明确规定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三亚市卫生局网站和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时间为20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11月18日。
2、提交材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
②个人简历(近期免冠正面标准电子彩照、发表论文、获奖证书、任职证明材料等)
③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④历次毕业证、学位证书
⑤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⑥学历证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
⑦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水平证明
⑧属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笔试前查验原件。以上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压缩文件包以姓名+应聘岗位+专业为文件名)发至hn301hr@163.com。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5、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小于3:1,未达到该比例要求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除外)。每个报名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多报的视为无效。
6、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其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参加临床实践的有关事项将适时在相关网站公告。
7、报名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通畅,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考核考试
1、考核招聘岗位
(1)临床实践
采取临床实践和考核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具体方法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到申报应聘科室进行临床实践一个月,经考核评定通过后再参加面试答辩。
应聘人员临床实践期间住宿由医院安排。
(2)面试
以评审会问答形式进行面试,主要针对应聘者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学术成果、事业心、责任感、团体协作和奉献精神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若报考人数不形成竞争的岗位,需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