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2016下半年泸县电视台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公告【1人】
(三)笔试
1.笔试人员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笔试,因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笔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面试成绩达到80分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2016年11月22日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2.笔试准考证的领取。
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2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泸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泸县人社局2 楼)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参加笔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缴费。
参加笔试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按照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于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到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830-8192892)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4.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本次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专门用书。
5.笔试时间:2016年12月3日。
6.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7.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市于2016年12月15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18日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16年12月19日在该网站公布。
8.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9.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7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泸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泸县人社局2楼,电话:0830-812892)。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16年11月21日泸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录板块http://www.luxian.gov.cn/pagelist.jsp?id=d8eff4e84afe443aa8bc54132ae6c9ef)公示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至2016年11月25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加分规定加分。已享受加分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10. 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于2016年12月23日上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1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确定参加体检。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在2016年12月28日前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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