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伊吾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县财政聘用公告【招50人】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县相关部门负责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指定的县人民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县组织、纪检等部门参与全程实施监督。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政治审查。合格人员应填写《2016年伊吾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财政聘用人员政审表》(详见附件)。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按总成绩高低在体检、政审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在伊吾县政府网网站(www.xjyiwu.gov.cn)和卫计委公示栏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由公招主管单位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一)凡经审查合格被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接受受聘单位安排的相关。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相关待遇和管理方式
新聘人员属伊吾县财政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县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对待。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1、招聘工作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凡与考生之间有利害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3、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伊吾县招聘财政聘用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伊吾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财政聘用人员简章(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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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伊吾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财政聘用人员岗位表.xls
2016年伊吾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财政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2016年伊吾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财政聘用人员政审表.doc
伊吾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县财政聘用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