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宿城区选聘职业化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告【招10人】
8、公示。面向社会公示拟适岗锻炼人选名单。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参加适岗锻炼。
9、适岗锻炼。适岗锻炼人选到指定村居(社区)代理党组织书记职务,适岗期不低于6个月。适岗期间享受现任村居(社区)同类人员工资待遇。
10、办理聘用手续。对适岗锻炼期满,胜任本职工作、得到党员群众广泛认可的人员,办理职业书记聘用手续。
(二)面向全区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
选聘条件:
1、党龄5年以上,现任且连续任党组织书记3年以上(含3年);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工作实绩突出并获得上级表彰;
5、特别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6、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侦查或立案审查的不在选聘范围。
选聘程序:
1、乡镇(街道)推荐。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照选聘条件推荐选聘对象,填写《宿城区公开选聘职业化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组织推荐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于11月7日前报区委组织部。
2、实绩考核。实绩考核时间另行通知。重点考量推荐对象的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要素,按40%计入综合成绩。
3、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重点考量选聘对象对基层基本常识的掌握,按30%计入综合成绩。
4、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按30%计入综合成绩。
5、综合得分。综合工作实绩、笔试和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人员。
4、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5、公示。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办理职业书记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公开选聘的职业书记实行聘期管理,三年一聘,纳入职业化管理体系,享受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大学生村官选聘为职业书记的,工资待遇按原渠道、原标准执行)。中途离开书记岗位、换届选举落选或因其它行为不适合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解除聘用关系,享受的各项待遇相应取消。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27-82960189(区委组织部组织科)
监督电话:0527-82960192(区委组织部干监科)
0527-82960263(区纪委干部管理监督室)
原标题:宿城区公开选聘职业化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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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公开选聘职业化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doc
宿城区公开选聘职业化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组织推荐表.doc
中共宿城区委组织部
2016年10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