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桑植县人民医院招聘公告【招3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张人社发〔2014〕70号)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医院申请,县人社局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组织我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县人民医院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桑植县人民医院第二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职位要求、笔试内容及分值、面试方式等详见《2016年桑植县人民医院二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可以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index.asp);
桑植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sangzhi.gov.cn/)。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11月11日至1998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认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以上服务期、辞退、最低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报考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桑植县人民医院人事股(0744-6237052)
2.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3.报名流程
考生现场领取《桑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3)→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粘贴个人照片(准备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2张,其中一张粘贴于报名表“相片”处,另一张背面写上报名号和姓名后上交报名工作人员)→持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好照片的报名表及报名要求中需提交的证件资料,到报名工作人员处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报名。
(二)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报考职位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不得随意弃考。
报考人员若对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招聘单位人事股。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现场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每天公布一次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信息,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
(三)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现场资格审查原则上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事业单位设立了人事机构的,可由事业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应当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组织审查,查验核实报考人员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材料原件应当复印存档),并由负责审查的人员签署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严禁擅自变更条件进行审查,否则,依法追究资格审查人员的责任。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其中口腔医生、物理治疗师两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可降低至2:1比例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予以取消招聘计划并公告。
(五)领取准考证
考生需于2016年11月25日上午8:00至下午5:30到县人民医院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各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与分值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2016年11月2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桑植县内设置考场,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口腔医生、物理治疗师两个岗位达不到2:1比例)的,设立60分为笔试最低分数线,达不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方式与分值。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方式详见附件1,面试分值为100分。
3、面试组织实施。面试由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面试方案需报县人社局审定后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