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非编人员招聘公告【招50人】
根据工作需要,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临床、保健、护理等专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热爱医学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5、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服务意识,能服从工作安排;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要求确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公职人员、在读学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如个别岗位报考人数不足,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0-11日。
2、报名地点: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四楼小会议室(廊坊市广阳道168号)。联系电话:2339705,联系人:张萍。
3、报名时考生须持以下证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2)毕业证;
(3)学位证;
(4)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在招聘条件中涉及到的其他有关资料;
(5)有工作单位的,要求提供现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二份(A4纸),并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报名时填写相关报名表。
由市妇幼保健中心人事科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发放《笔试通知书》。
领取《笔试通知书》时间:2016年11月16日
领取《笔试通知书》地点: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四楼党务人事科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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