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亳州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126人】
(一)笔试时间2017年1月11 日,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笔试内容:共有2个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1、《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限100分钟,主要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
2、《专业基础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岗位代码为1系列的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岗位代码为2系列的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试卷命制及阅卷评分工作委托相关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专业基础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7:3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在网站公布。
七、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网站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方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总成绩计算: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从到低分排序,考试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在网站公布。
(四)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本面试组实际参加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重点为报考资格和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以及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时间为3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进员工均实行聘用制,待遇参照医院同类人员执行。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纪检监察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58-5991159,0558-5121551。
十一、本《公告》同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将及时在亳州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和亳州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登录查询。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