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岑巩县人民医院招聘社会购买服务编制人员公告【招60人】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2.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3.面试
面试由岑巩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cg.gov.cn)通知公告栏内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按时参加考试。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重新进行面试,以成绩高的优先),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专业测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体检工作由岑巩县人民医院体检科负责具体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职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院人事科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七、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人事科”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与岑巩县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八、福利待遇
除养老待遇执行现有政策外,在晋升职称、薪酬水平、学术地位等方面与编内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岑巩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3577812(岑巩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13885591887 (邓金清 党办、监察纠风办主任)
原标题:岑巩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60名向社会购买服务编制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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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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