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辛集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62人】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我市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和名额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共招聘工作人员162名,其中教育类100名,医学类13名,综合类49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情见《辛集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9日至1998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为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或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毕业生;
4、辛集户籍,或配偶为辛集户籍;部分岗位为河北省户籍;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长期立足基层、服务一线的工作意愿;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辛集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户籍迁入时间、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18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6年11月18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责任编辑:李明)
- 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关于珙县2024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用人员的公示
- 2024湖南湘西州吉首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总成绩排名及资格审查公告
- 三台县关于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总成绩、体检结论及拟聘人员公示
-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党校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的公示
- 2024年郑州巩义市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 2024河南警察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次政治考察公告
- 2024湖南省岳阳市审计局补充招聘3名政府雇员公告
- 2024广东茂名市电白区事业单位招聘85人公告
- 2024海南东方市纪委监委信息服务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告
- 2024重庆万州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