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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肇庆高新区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0人】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人员)、原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肇庆高新人才网(http://www.job0758.com.cn/),并自行在网上用A4纸双面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在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以及本人近期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其中2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到肇庆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肇庆高新区政德大街91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1楼东侧)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外,其他证件、证明要求一式一份)。报考者同时须在《肇庆高新区2016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上签名后交招录单位。本次考试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附件4)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前由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考单位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有疑问或收到投诉举报的,可在招聘工作全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即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3、考试前由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向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编号、考试地点和试室安排情况请报考者于2016年12月13日后登录肇庆高新人才网( http://www.job0758.com.cn/)自行查阅填写。如有疑问,可咨询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干部人事科,电话:0758—3639620。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根据招考岗位不同类别设置笔试内容,分别为A、B、C、D四类,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

(1)A类:为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

(2)B类:为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医疗卫生综合知识。

(3)C类:为管理岗位和非A、B类的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4)D类:为工勤技能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7日(星期六)上午: 9:00—10:30

2、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统一划定。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在面试前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凡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含未按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的)影响资格复查结果的,区党群工作部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由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可按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工作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测试(如教师试讲、医生的病例判断、处理或操作考核)等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考试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的,按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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