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广州市胸科医院招聘公告【招40人】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护理专业含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其中护理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
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对应相关专业基础知识;面试内容由专家评委围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通过问答的形式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应变、组织协调能力。护理专业需加考操作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3、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网站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公布。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5、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报市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6、要求招聘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者)的岗位不安排笔试,此类岗位的应聘者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或“硕士及以上”的,具有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或“硕士”的,博士若应聘该岗位需参加笔试。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级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副高级及以上应聘者可不参加笔试,但要符合开考比例要求;专业技术资格仅要求初、中级职称的,副高级及以上人员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二)资格复查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在面试前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劳动合同或聘书等接受复查。通过复查者方可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岗位需求,面试形式为面谈,其中护理专业还包括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
3、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若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面试。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4、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达到70分或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程序。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市委组织部等《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执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