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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济南市济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20人】

其他事业单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能力、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招聘人员从事报考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场内设监督席,对面试过程、评分过程进行监督。

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造成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三)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卫生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他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选岗范围人选。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选岗阶段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依次递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出具考察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市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选岗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选岗。考生不能在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应聘。

(一)选岗。具体招聘岗位选岗前予以公示。选岗人员按照所报岗位类别根据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对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示及聘用。报考人员岗位确定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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