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惠州市惠阳区卫计系统招聘公告【招27人】
资格复审提供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等原件;(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原件;(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需用单位信笺纸打印并盖章确认)。(5)县、区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技能测试(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五)技能测试或面试:
1、考查形式:医疗类考生进行技能测试,综合类考生进行结构化面试。
2、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考查内容:(1)医疗类: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实际操作能力;
(2)综合类:结构化面试。
4、成绩:采取现场评分、现场发放成绩单的方式进行,并将成绩在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惠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公布。技能测试或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1、医疗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
免笔试人员的技能测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
2、综合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确定名次。总成绩在技能测试或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惠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各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考察结果报惠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惠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