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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西稷山县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40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卫生系统各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40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共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名,其中稷山县人民医院10人,中医院4人,妇幼保健院3人,疾控中心2人,卫生监督所2人,精神病医院4人,乡镇卫生院15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稷山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5)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及相关证书须在2016年12月2日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

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名时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以后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已参加工作的须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三张,并填写《稷山县2016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及地点以招聘公告为准。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35周岁为 年 月 日以后出生),报名费 元。报名结束后,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时间在稷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3、岗位拟招聘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一堂考完。医疗岗位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报考岗位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公共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以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为主)]。专业知识考试:县医院以全日制大学本科知识为主;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精神病医院、乡镇卫生院医师岗位以全日制大学专科知识为主;乡镇卫生院护理岗位以全日制中专知识为主。总分100分,时间15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

2、资格复审及面试

笔试结束后,成绩合格者(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1:3比例,由到低分进行资格复审。如果岗位成绩合格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无异议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采取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3位有效数字。

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操作两部分;护理岗位面试只进行实践技能操作。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行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四)综合排队

按综合成绩分岗位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40%,综合成绩保留3位有效数字。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经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于面试当天向社会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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