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柳州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一)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报经医院办公会议研究批准,
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医院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或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柳州市人民医院网站及院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单位与应聘者签订《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报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备案。
(二)已签订《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聘者毕业后,于2017年7月来我单位报到。
(三)根据管理权限,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我单位将贯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违纪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三)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柳州市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一)
点击下载>>>
柳州市人民医院
2016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