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市东丽区赴高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27人】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补充人员空缺,推进我区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一支与东丽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卫生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7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人员可以报考,但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3、具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专业知识与技能;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讲普通话;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处分、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以天津医科大学为考点组织进行。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见《天津市东丽区2017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招聘公告自2016年11月30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及相关医科大园网等媒介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9日9:00至12月13日16:00
审查时间:2016年12月9日9:00至12月14日16: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于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站上给予答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调减或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6年12月15日8:30至11:3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12月16日9:00至15:00。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报考相应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当天在笔试考场外张贴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