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顺昌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公告【招38人】
为了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增强人才引进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国家、省和南平市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顺昌县拟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及其他详情请登录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ldj.fjsc.gov.cn/)查阅《2016年顺昌县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招聘职位简章》。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按周岁计算,计算截止至2016年11月30日)。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5.各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公告为准,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顺昌县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招聘职位简章》。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2016年11月30日前服务期未满的大学生村官;⑥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6年11月30 日前取得。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