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滦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4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滦南县户籍(或生源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5和2016年全日制高等院校普通类毕业生户籍放宽到唐山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冀东文艺三枝花”研究保护中心岗位不限户籍;服务于滦南县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医”不限户籍。
2. 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冀东文艺三枝花”研究保护中心舞美岗位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卫计系统招聘有关岗位人员年龄条件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截止到报名结束日须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和技能条件详见《滦南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滦南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4人,其中:社保局2人,城乡规划中心3人,“冀东文艺三枝花”研究保护中心5人,卫计系统34人(县医院14人,卫生院20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现役军人;
3. 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8日-14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滦南县人社局(滦南县崇法大街6号行政办公中心一楼)。
4.资格审查及缴费。现场报名时,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开考比例: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2:1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或放弃报考。
6.其他事项: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滦南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
- 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关于珙县2024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用人员的公示
- 2024湖南湘西州吉首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总成绩排名及资格审查公告
- 三台县关于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总成绩、体检结论及拟聘人员公示
-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党校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的公示
- 2024年郑州巩义市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 2024河南警察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次政治考察公告
- 2024湖南省岳阳市审计局补充招聘3名政府雇员公告
- 2024广东茂名市电白区事业单位招聘85人公告
- 2024海南东方市纪委监委信息服务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告
- 2024重庆万州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