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邓州市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1人】
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村干部合理有序流动,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干部分流工作的若干意见》(人事部2005年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经邓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市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二、招聘范围
在邓州市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
三、招聘单位、计划名额
本次招聘涉及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8人。具体招聘单位、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公告附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邓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等形式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3、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4、报名时本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5、市委组织部审核认定后出具的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