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揭阳市榕城区赴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现场招聘卫计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115人】
为加强榕城区卫计事业单位队伍建设,经区政府同意,榕城区卫计局决定赴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参加广东省2017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活动(医药类专场),公开招聘卫计事业单位卫生类专业人员115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为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毕业生(含2015、2016年暂缓就业毕业生),应聘毕业生专业代码须与用人单位公告的要求对应。
(二)招聘岗位。(见岗位表)
(三)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各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所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待遇。
三、具体工作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接受报名(其中12月16日、17日接受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箱jyrcwjj@163.com,网上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于12月17日晚10时前收到电邮通知,资格审核合格者需持相关材料于12月18日上午到报名现场校验;12月18日上午在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榕城区卫计局属下相应事业单位招聘展位接受应聘毕业生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榕城区卫计局属下相应事业单位招聘展位。
(二)报名要求:网上报名需提供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电子版,2017年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高校的学历证明书电子版(含个人信息、毕业时间、学历和专业名称(含专业方向)、由学生处或学院(系)出具),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暂缓就业协议书电子版。
现场报名须提供: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业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高校的学历证明书(含个人信息、毕业时间、学历和专业名称(含专业方向)、由学生处或学院(系)出具),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所提供资料要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每位毕业生只能报一个职位,报考多个职位者取销报名资格,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具体地点另通知)
面试时间:2016年12月18日下午(具体另通知)。考生在面试前30分钟到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签名。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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