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省绍兴市直属医疗单位赴浙江中医药大学现场招聘2017届毕业生公告【招22人】
为满足市直医院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经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绍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6年12月16日组织绍兴市中医院、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赴浙江中医药大学开展2017届毕业生现场招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绍兴市2家直属医院现场招聘2017届毕业生22人(硕博士17名、本科毕业生5名),录用后全部为事业编制身份。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和有关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2017届硕博士、本科毕业生报考条件详见附件。
(二)该院校招聘点同时受理全国重点医科大学(211、985工程院校)2017届毕业生应聘。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四)身体健康,户籍不限。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报名须提供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成绩单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领取准考证。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人数3倍,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其他岗位不足比例的可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2月16日(周五)8:30—12:30,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楼18号楼18202教室。
(二)笔试和面试
硕博士生采取面试形式,由绍兴市卫生计生委组织面试组统一进行面试。面试一般安排在招聘会当天下午。考生持本人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成绩于招聘当天在考试现场公布,报考人数2人以上的,按成绩高低且高于合格线确定为体检人员,报考人数1人的,高于合格线的进入体检环节。
本科生采取笔试形式,由绍兴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一般安排在招聘会当天下午进行。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于招聘当天在考试现场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由绍兴市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参考《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异议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批准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已签订协议的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在2017年8月30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包括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拟聘用人员须提交就业协议书原件。
(三)聘用上岗后,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口腔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将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招录人员首期聘用合同不低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
(四)招聘工作接受绍兴市人力社保局的指导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咨询电话。委政治处:0575-85080558;绍兴市中医院人事科:0575-89109900;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办公室:0575-85397770。
原标题:浙江省绍兴市部分直属医疗单位赴浙江中医药大学现场招聘2017届毕业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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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部分直属医院赴浙中大招聘2017届毕业生计划表.docx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绍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