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江门国家高新区(江海区)选调公务员公告【招27人】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
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计划组织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激励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写作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能力等。
(二)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并按各职位拟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则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
六、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中共江门高新区工委组织部按各职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将在体检当天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作为考察对象。如遇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江门国家高新区(江海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 (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
(四)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五)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八、考察
各选调单位组织对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将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如果因为考生方面的因素造成逾期的,视作考生自动弃权。
九、转任
各选调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商调对象,并由中共江门高新区工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商调工作将在考察结束后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如果因为考生方面的因素造成逾期的,视作考生自动弃权,并终止商调程序。
十、其他
(一)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也不会向考生收取费用,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二)本次选调的相关信息将在江门高新区政务信息网(http://zzb.jianghai.gov.cn/cover-127.html)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报名咨询电话:0750-3861525、3861689。
(三)未尽事宜由中共江门高新区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江门国家高新区(江海区)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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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江门国家高新区(江海区)公务员选调职位表(20161202).xls
中共江门高新区工委组织部
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