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26人】
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但不得影响整体招聘工作进展;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2016年12月9日— 2016年12月15日在丰宁电视台、丰宁门户网和丰宁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对外发布《丰宁满族自治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丰宁门户网:http://www.fengning.gov.cn/
丰宁人社局网站:http://fnxrsj.com/Index.asp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2、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参照《公务员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咨询电话:0314-5979812、0314-5979822。
4、请考生在进行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5、本《公告》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另请广大考生预留电话招聘期间保持时刻畅通,方便联系,否则责任自负。
原标题:丰宁满族自治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附件1:《丰宁满族自治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丰宁满族自治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12.9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