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长治屯留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师岗公告【招55人】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由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山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领导组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通过屯留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贫困家庭子女免体检费。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结果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列入考察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与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及在校表现,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在见习期、试用期内或本县规定不得调动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7、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8、其它经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考察结果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十、聘用审批
考察结果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招聘领导组研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填写《屯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与单位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由主管部门到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
3、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4、新聘用人员应在行文聘用之日起15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由县人社局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考生违纪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工作人员违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其他
1、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3、招聘监督电话:
纪检委:0355-7522865 人社局:0355-7522093
原标题:屯留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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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留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6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