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龙岗区中医院招聘聘员公告【招36人】
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二)学历学位验证证明、相关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资料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三)本公告所有时间计算截点为2016年12月31日。
四、考核方式
(一)简历筛选
对应聘者简历按比例进行初步筛选,以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下一轮考核。
(二)笔试、面试和科室业务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科室业务考核(试工)方式,试工期间深圳市龙岗区中医院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应聘者的理论、实践和综合能力进行相应的考核。依据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五、体检
(一)范围:按考核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三)需在区级以上医院做体检
六、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查,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招聘结果将在龙岗区卫计局网站和龙岗区中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正式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深圳市龙岗区中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