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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事业单位:2013年深圳市龙岗区招聘人员公告【招35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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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公示结果为准。

  五、面试

  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人机对话”。所有考生均需进行结构化面试。报考卫生系统面向社会人员医疗类、护理类岗位的考生还需另外进行“人机对话”,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组织

  面试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组织。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总成绩的计算

  1、进行“人机对话”考生的总成绩:先按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人机对话”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后,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2、其余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四)确定体检人选

  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医生岗位不受此条件限制);同一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第一名报考者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公告要求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或其主管部门在龙岗政府在线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龙岗区人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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