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招聘20名合同制法官助理公告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工作,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或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合同制法官助理,工资及福利等待遇为4500元/月(含“五险一金)的工资标准,由法院统一安排住宿。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审判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合同制法官助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7日。公告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博罗县人民法院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公告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招聘程序结束止。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