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招聘公告【招5人】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办理。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七、体检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医学基础知识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和成都大学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和成都大学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和成都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和成都大学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和成都大学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和成都大学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成都大学人事处和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网站公示或办公地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和成都大学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应在成都大学附属医院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咨询:成都大学,028-86437147、028-84616225;监督举报:成都大学纪检监察室,028-83175097、028-84616226)。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成都大学附属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公示的联系电话咨询。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疑问的技术支持电话:028-12333;成都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帐号:cdhrss;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帐号:cddxfsyy。
十二、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大学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或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成都市和成都大学无关,特此提醒。
原标题:成都大学附属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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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
2017年1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