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眉山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9人】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无异议的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本人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责任自负。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审核确认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报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2.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等,取消聘用。
3.规定了最低服务年限的招聘岗位,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流(调)动,最低服务年限详见《岗位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开举报电话。举报案件的查处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028)38168059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28)38168529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38197202、(028)83336031
监督电话:
中共眉山市纪委(市监察局):(028)38444444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028)38168060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28)38168560
十、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公告。
2.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2017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附件1-5
1.2017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综合类)
2.2017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教育类)
3.2017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卫生类)
4.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5.2017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
2017年1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