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商丘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65人】
3、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在指定报名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具有三年以上所报招考类别相应工作经历者,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每个招聘类别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类别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均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报名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及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报考同一类别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报名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业类别,结合工作实际,统一分配到市直全供事业单位工作,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到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须与所聘用单位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明确最低服务年限和权责关系等。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商丘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hangqiu.gov.cn)、商丘机构编制网(www.hasqsbb.gov.cn)、商丘人才网(www.sqrc.net)。
(二)本公告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或另行发布补充公告。
原标题:2017年商丘市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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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商丘市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职位专业类别划分情况说明
商丘市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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