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龙游县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服务中心招聘公告【招8人】
(四)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入围面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以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招聘职位入围体检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2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对象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成绩从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对象。
入围考察人员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在公示考察人员名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察、解聘的书面证明,并由招聘单位上报我局公务员管理科审核,符合条件者进行考察。逾期未提交证明的,视作放弃考察聘用资格。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期不超过3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的,应在考察期内作出。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或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八)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发放通知书,限期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收到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不能在2016年8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聘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龙游县各级事业单位最少服务5年。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