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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宁乡县卫计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28人】

八、笔试

报考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免笔试,其他岗位的考生笔试安排如下: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暂定于2017年3月10日9:00至11:00进行,总时量12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主要内容:所报岗位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3、成绩查询:2017年3月14日12:00,考生可在“宁乡人才”微信平台微服务主菜单下的“信息查询”中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3月14日(13:00至17:00)、3月15日(9:00至12:00 ,13:00至17:00),到宁乡县卫计局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3月16日(13:0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或电话咨询(地址:宁乡县玉潭街道春城路99号宁乡县卫计局104室,咨询电话:0731-87883768,87854657)。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资格审查(含复审)

1、资格审查(含复审)对象名单及具体安排于2017年3月17日9:00在宁乡人才网、宁乡考试网公布,资格审查于2017年3月20日进行。

2、资格审查(含复审)对象: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全部参加资格审查;其他岗位的考生,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3、报考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同放弃考核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考核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3比例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考核)。递补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安排于3月20日20:00在宁乡人才网、宁乡考试网等报名网站公布。

4、资格审查(含复审)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带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再审核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执业资格证(需要相应资格的)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含复审)。

十、考核(技能操作)

1、时间:资格审查(含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技能操作),《入围考核人员名单》、《考核具体安排》等将在宁乡人才网、宁乡考试网等报名网站公布。入围考核的考生考核(技能操作)于2017年3月23日进行。

2、内容:所报岗位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操作技能。

3、方式:采取面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和技能操作按2:8的比例合成考核(技能操作)成绩。现场抽签确定顺序,当场公布考核成绩。

十一、成绩合成

报考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考生的考核(技能操作)成绩即为总成绩,考核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70分,70分(不含70分)以下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其他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考核(技能操作)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二、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临床岗位人员需检查药物过敏和其他职业健康禁忌证。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范围,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走访、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具体要求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人员须于2017年4月5日前提交所需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将档案转入宁乡县卫计局,资格终审由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实施。

2017年应届毕业考生须于2017年4月5日前提交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考察及聘用等手续待取得毕业证后按本公告相关程序进行。签订就业意向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考生可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到报考单位实习,由用人单位适当发放生活补贴。

2、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十四、录取、聘用

1、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县卫计局审查,报县人社局终审后下达录取批复,并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首聘3年,三年内未取得报考岗位相应执业资格的,一律解聘。

3、对考核(技能操作)后放弃的人员,录入宁乡县考试诚信库;对录取后放弃的人员,2年内不得报考宁乡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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