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9人】
(2)面试(分值100分)
进入面试人选按各招聘岗位指标1:2比例(特殊紧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比例),根据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3)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拟聘岗位指标,按各岗位考核总成绩或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加试的方式确定),拟签约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就业协议书》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约定违约责任)。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及考察
所有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于2017年7月13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主要内容为在校期间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奖惩、学习等情况)交云阳县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科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于2017年7月14日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按体检有关要求集中统一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招聘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体检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将在招聘现场适时公布,并在云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jw.yunyang.gov.cn/)上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毕业、考试考核总成绩、招聘单位及岗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允许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并由聘用人员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017年7月13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自动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或责任人员责任。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云阳县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 陶 鲜 13908266905
李宝谦 18883531576
原标题: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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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条件一览表.xlsx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