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恩施市交通运输局遴选公务员公告【3人】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
恩施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工作人员(行政编制)3名。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及范围
见附件1。
(二)遴选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道德品质好,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年度考核曾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
4.尚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内的;
5.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工作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恩施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详细地址:恩施市航空大道23号A栋501。
3.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恩施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2)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鲜章;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
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