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公立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招聘(引进)公告【招43人】
六、聘用及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录用者将签订聘用合同,并进入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且服务期不少于8年。
七、招聘(引进)录用后人员待遇
1、学术待遇
所有录用人员可按上海市东方医院政策享受合作科研及奖励、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在职研究生申请等。
2、工资待遇
(1)国家与地方政策规定的基本工资和基本绩效、社保福利等待遇和单位的绩效奖。
(2)中、高层次人才工资待遇:
①市级以上认定的专业技术带头人(辖区内除外):(附件)
②普通正高及副高职称人员待遇:
正高:基本工资+绩效奖15万元/年;
副高:基本工资+绩效奖12万元/年;
③临床主治医师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奖10万元/年。
以上具备统招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再一次性给予5万元博士津贴,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总薪酬不低于辖区内同级别同等医院同类人员收入水平。
3、住房待遇
医院内产权房。全日制硕士主治或统招博士学历学位、副高职称、正高职称人员(招聘引进的辖区内人员除外)均有资格按市场价申请购买产权房,市政府按市场价给予适当奖励,税费自理。具体奖励对象、要求和标准如下:(附件)
4、户口
录用后办理落户。
5、配偶安置
招录的紧缺(招聘引进的辖区内人员除外),其配偶可随调,由市政府按对口原则统一安置。
原标题:2017年公立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招聘(引进)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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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公立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招聘(引进)岗位数.doc
2017年公立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招聘(引进)录用后人员待遇.doc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未发布)
吉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
2017年3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