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宁波市江北区公务员考试公告(22人)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4月17日9时—4月22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4月2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区级以下机关职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考试地点在宁波市区。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17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和宁波考试网查询下载。
五、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
六、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按照省统一划定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法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面试对象在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3确定。
2.其他职位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3.以上职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名单,以及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的时间、地点,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宁波考试网、东方党建网及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
七、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面试前,由区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报考法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对象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籍户口簿(本科以上除外)、身份证、学生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