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广州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0人】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核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而空缺职位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拟录聘人员名单在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海珠区卫生和计生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录聘手续。属农业户口的,须转成非农业户口方能录聘。非广州市户籍需办理人才引进入户广州的社会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所有人员均须提交近6个月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方能录聘。
录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聘资格。
工龄满1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1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说明
1、应聘者所具有的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必须与所应聘的职位相对应。如:招聘职位条件为“临床医学、本科、学士”的,应聘者如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大专,第二学历为医学影像、本科、学士的不可报名;应聘者如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本科同时具有学士学位,第二学历为非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可按本科学历条件报名。
2、本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填写专业均采用点击选择,没有专业选项的即为不符合报名专业范围,不接受报名。有关专业对应的问题:(1)专业为中医学、预防医学的不可报“临床医学专业”职位;(2)专业为中医类的不可报“神经内科、妇产科、呼吸内科专业”职位;(3)专业为临床医学的可报“全科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职位。
3、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以毕业后参加工作,单位所缴纳的社保记录为准;应聘人员原为未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其相关工作经历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4、考生的报考学历、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若职位同时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同时取得报考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在报考时提交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同意后可申请报考,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报考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必须与所报考职位相匹配。
6、报考人员工作经历年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本、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一)按聘用岗位要求,卫生系列需通过相应的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届毕业生,须在聘用后3年内通过有关资格考试;其他无执业资格条件要求、可通过认定程序取得相应资格证的聘用岗位,须在符合认定条件后半年内通过有关认定手续。凡没有按上述时间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录聘资格(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广东省外的,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经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聘用。
(三)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录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四)应聘人员如需了解招聘单位的情况,请按招聘职位表中各单位的联系电话直接向招聘单位咨询。
(五)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4158682(资格条件咨询)、020-34370929(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监督电话:020-84158682(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室)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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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