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商丘市梁园区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43人】
为深化人才梯队建设,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区卫生系统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3名(详见附表),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药剂,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医学影像技术)。
中专系列教师岗位:语文,数学,英语,体育,计算机。
其他岗位:会计,计算机。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全日制院校(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体岗位专业及资格要求另行规定)。
3、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思想素质。
4、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年龄:截至2016年12月31日,报考所有专业的学生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考资格
1、报考临床医、中医、药剂、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医学影像技术)岗位的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一致(取得临床医学专业、中医学专业执业助理资格及以上者,学历不限)。
2、报考社区护理岗位的需具备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3、报考护理临床、教学方向岗位的需具备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4、报考中专系列教师岗位的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关专业教师资格。
5、报考会计岗位的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财会相关专业学历,且取得会计专业资格。
6、报考计算机岗位的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计算机相关专业学历,且取得计算机等级证书资格。
7、每人只限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6日至3月10日,商丘市卫生中等专业(新兴路与复康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咨询电话:0370--2236936。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