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衢州市衢江区卫生计生系统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毕业生公告【招18人】
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对象确定
1.资格审查
接收报名材料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及资格初审,并根据《衢江区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医学院校现场招聘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能力考评表》(附件3)进行打分。由区卫生计生局会同区人社局负责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及打分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综合素质能力考评得分确定面试对象。211、985院校(不含二级学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省级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毕业生可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对象的确定
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报名人数少于1:3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调整比例,但不得少于1:2。符合直接进入面试条件的考生不受面试比例限制,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对象确定后,于3月18日下午通知入围面试考生参加面试(请报名人员报名后保持通讯畅通)。
(四)面试
1.面试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具体教室根据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的形式进行,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举止仪表、职业思想等内容。面试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抽签,按抽签序号进行面试。每位面试应试者思考和口头答题时间共6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五)签订协议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分专业从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签约。
签约对象确定后,于3月18日下午通知考生,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原则上当场当天)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它
(一)资格复审。2017年7月中旬,对签约对象的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和考核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和考核的不作递补。
(三)聘用。体检、考核合格者纳入到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签订聘用合同。除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务员录用、服兵役外,聘用人员至少在聘用岗位服务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未满服务期限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人才津贴政策。人员聘用后且符合下列条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合同的,享受人才奖励津贴: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年分别发放1.5万元人才津贴。②35岁及以下的211或985院校(不含二级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万元。③35岁及以下的211或985院校(不含二级学院)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1万元。
本招聘公告由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衢江区卫生计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衢江区卫生计生局研究决定。
原标题:衢州市衢江区卫生计生系统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2017年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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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衢江区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现场招聘计划表》
2.《衢江区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现场招聘报名表》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衢州市衢江区卫生计生局
2017年3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